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整改方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组结果,对照《广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评估组的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梳理剖析,现就义务教育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秀峰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整改方案,供大家参考。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
督导评估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组结果,对照《广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评估组的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梳理剖析,现就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针对自治区督导评估提出的问题和督导意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整改,切实解决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地推进秀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区政府决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蒋育亮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海燕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成 员:罗俭民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聂 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谭海映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马成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戚发年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黄 璐 区教育局局长
麻志伟 区科技局局长
付南萱 区监察局局长
姚国艳 区民政局局长
刘 飞 区司法局局长
章 洁 区财政局局长
徐小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曾立辉 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彭天锡 区农村工作局局长
吕 红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谢 颖 区审计局局长
谢拥军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局长
彭卫东 区文化体育局局长
刘小云 区食品药品管理监督局局长
秦裔菊 区妇联主席
秦 兰 区残联理事长
司俊红 秀峰街道办事处主任
曾 祎 丽君街道办事处主任
莫付林 甲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 静 区工商局局长
莫新民 区地税局局长
陈建军 公安局秀峰分局副局长
林 礼 区教育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林礼同志兼任。
三、整改内容
(一)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自2015年起,坚决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并略有增加。
2.坚持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落实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政策,确保所筹教育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不得随意扣减,不得冲抵预算内教育经费。
3.进一步调整财政性支出结构,确保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三个增长”,足额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的地方负担部分。
4.2015年自治区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秀峰区本级财政分担的资金在6月底前全部到位。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秀峰地税局、区教育局
(二)完善教育资源配置
1.抓紧推进项目建设。继续加快榕湖小学琴潭分校建设进度,确保今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琴潭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矮山塘小学改扩建项目争取今年年底前动工。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两校”工作组
2.配好、管好、用好教学仪器设备
(1)加强图书配备。对照《广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补足琴潭实验学校初中部人均藏书量需达40册,缺口约8000册。七月初制定图书采购方案,9月份采购到位。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2)建立信息技术装备统一管理使用制度。按照桂林市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达标校评估要求,建立健全区属各校信息技术装备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综合室)、中心机房、广播室等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落实教师配置,优化教师结构
1.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编发〔2012〕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编发〔2012〕6号)等文件,建议相关部门重核编制,补足配强教师。
2.多渠道引进教师,保障我区新建义务教育学校榕湖小学琴潭分校2015年秋季学期按时开展正常教学。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编办,区人社局
3.加大教师交流制度,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充实我区师资,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区域师资合理配置,建立落实教师交流常态机制,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学校与边远学校教师交流力度,全区教师交流比例每年达教师总数的10%以上,不断缩小校际间的教学水平差异。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4.加大教师培养力度,认真落实教师培训“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区教育局做好教师全员培训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服务指导等工作。学校要做好教师的校本研修,实现教师培训全学段、全学科、全员覆盖。要落实好“不低于当地教职工工资总额2%的标准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这一政策。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属学校、幼儿园
(四)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1.开齐开足课程。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不能擅自随意增减国家课程课时。各中小学校应根据自治区颁发课程计划排好课程表,安排好任课教师。课程表中课程名称表述要规范,不能太简化。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实际教学情况安排好校本课程。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提高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及“三残”儿童入学率。切实履行政府组织入学、控辍保学职责,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任务到位,确保所有适龄儿童享有受教育权。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学习效率。真正构筑起“控辍保学”工作防线,完善“三残”儿童入学档案,有效做好学额巩固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掌握学生数量的变化情况,建立学校班额和教师队伍状况报告制度。出现班额过大和教师不足情况,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加强转学审批管理,遏制择校转学。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4.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把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科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提供条件保障,完善安全措施,把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强化校园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先行”的原则,健全学校安全防范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校要定期对基础设施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岗位职责。创新安全教育形式,提升安全教育有效性。强化督察力度,严防严控,多措并举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共筑和谐教育。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
6.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科学合理规划校园环境,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提升学校品位。校园文化设施设备要因地制宜、科学设计,每所学校要有各自特色。校园环境卫生工作要常抓不懈,特别要重视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脏、乱、差现象,保持校园清新整洁,着力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优美的校园环境。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整改要求
(一)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将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将下达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新学年开学之机,落实相关工作。
(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得相互推诿扯皮,要及时沟通,主动积极协调解决,共同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在规定时限里,落实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区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新学年开学后对各单位、中小学校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