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案】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接收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所属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接收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所属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区政府各直属单位:为确保平稳顺利完成对油田教育中心和石化教育中心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的接收工作,按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接收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所属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接收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所属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推荐)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接收

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所属部分

义务教育学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平稳顺利完成对油田教育中心和石化教育中心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的接收工作,按照《大庆市教育局关于接收油田教育中心和石化教育中心所属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庆教发[2016]6号)和《大庆油田、石化教育中心两级机关正科级以下人员安置工作方案》、《关于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财政财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落实。

一、工作任务

2016115日前,完成我区接收油田教育中心所属3所义务教育学校、石化教育中心所属13所义务教育学校任务,接收学校名单详见附件《龙凤区接收义务教育学校统计表》。

二、接收原则

(一)属地接收原则。接收管理我区行政区划所在地学校。

(二)整体接收原则。学校人员和资产一并接收。

(三)平稳过渡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周密安排学校的接收工作,确保接收后学校相对稳定,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接收内容

(一)划归学校人员接收。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人员整体划归我区管理,由区人事局和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人力资源部对接,将移交人员名册核对无误后,到市人社局一次性划转完成。

(二)划归学校人员编制接收。编随人走,区编办负责办理划归义务教育学校人员编制。

(三)划归学校经费划转。2015年年终财政决算各学校财政补助收入数(剔除一次性因素和国家、省专项)、人员分流方案和学校划转方案为依据,按照人员工资性经费(包含工会经费、福利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及个人两费补贴)随人走、公用经费随单位走的基本原则,将划归学校人员工资性经费和公用经费整体作为转移支付基数从市财政划转到我区。今后若有工资调整,按照国家、省、市和区统一政策执行。

(四)划归学校资产划转。划归学校在用固定资产和设施设备随学校一并无偿划转到我区。

(五)石化教育中心机关不动产处置。房屋等不动产除占用所属学校闲置教学用房交还学校外,其余部分由区政府相关部门接收。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政府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区房产管理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档案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接收领导小组。负责接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工作,制定接收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区接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人员资质确认、资产核查和经费核算。研究解决接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接收工作中,出现问题要和油田教育中心、石化教育中心沟通解决。出现特殊情况,两个中心不好解决的,由市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三)保持稳定和平稳过渡。接收期间,要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各划归学校要召开教职工大会,讲清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让全体教职工理解、支持改革,稳定教职工队伍,使教育改革平稳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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