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岑溪市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2016年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106号)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闲置土地处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岑溪市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岑溪市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2016年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106号)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的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切实做好我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统计数据为基础,通过全面核查和严格处置,及时消除因数据录入不及时、不准确导致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误判开竣工率和闲置土地数量等问题,确保到930日和1231日,我市闲置土地处置率要分别达到60%以上(含60%)、90%以上(含90%),存量闲置土地得到有效处置,新的闲置土地得到严格控制,闲置土地的预防处置机制不断健全完善。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做好我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现决定成立我市2016年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覃震西     

副组长:伍     副市长

 员:梁翔峰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黎权祥   国土资源局局长

欧海昌   监察局局长

    审计局局长

蔡耀文   住建局局长

    发改局局长

莫石坚   工信局局长

    公安局副局长

韦健良   国城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经理

覃勇强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坚志   岑城镇镇长

康永坤   马路镇镇长

    南渡镇镇长

覃华清   水汶镇镇长

    大隆镇镇长

林晓通   梨木镇镇长

黄维军   归义镇镇长

韦昌生   大业镇镇长

李荣光   筋竹镇镇长

    诚谏镇镇长

岑明芳   糯垌镇镇长

    安平镇镇长

陈贤东   三堡镇镇长

谭勇球   波塘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电话0774-8229366),负责我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黎权祥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查清闲置土地底数。对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被认定或涉嫌闲置的宗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逐宗调查核实土地的开竣工时间、已开发建设面积等开发利用状况,并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对涉嫌闲置的土地做出认定结论。对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要查清土地闲置原因、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情况。

(二)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录入。对清查后属于系统误判的闲置土地,要及时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完成数据补录和更新工作,全面消除因数据录入和更新不及时、不准确导致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误判开竣工率和闲置土地数量等问题。

(三)依法从严处置闲置土地。根据清查结果,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各项规定,因地制宜逐宗制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34月)

4月初组织召开我市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对全市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成立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人员,部署开展本辖区闲置土地清查和处置工作。

(二)自查清理阶段(20164月)

1.对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待认定的闲置土地数据,逐宗自查核实涉嫌闲置土地的实际开发建设情况,填报闲置土地清查处置明细表,并将情况形成简要分析报告,于418日前上报梧州市国土资源局。

2.420日前,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完成被系统误判的闲置土地的动态巡查数据或信息的补录和更新。

3.对清查确为闲置土地的,因地制宜,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拟定初步处置意见。

(三)处置阶段(20165-12月)

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因地制宜采取有效处置方式和处置措施,从严处置闲置土地。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是贯彻落实我国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已将闲置土地处置列入国务院重点审计与督察内容。自治区领导多次批示要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务必认清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形势的严峻性,采取非常措施,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消化处置闲置土地,消除被国家和自治区问责处分的风险。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由国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闲置土地处置问题。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土资源局要成立闲置土地清查处置工作组,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任工作组组长,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组员,明确落实责任分工。

(三)实事求是,真实全面。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待认定的疑似闲置土地,一定要逐宗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及时更新监测监管系统的有关数据。闲置土地清查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客观、全面,不得瞒报虚报,更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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