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方案】县工商局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市场主体的年报工作,现制定开展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方案】县工商局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工商方案】县工商局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市场主体的年报工作,现制定开展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搞好宣传发动,加强对新设市场主体的年报培训,进一步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履行法定义务,通过年报申报,加强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建设,使企业相关信息更加透明化,为全社会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和监督提供机制保障,以达到褒扬诚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的效果,切实落实“宽进严管”要求。

二、年报实施时间

201611日 至 2016630日 。

三、年报需明确的内容

1.  2015年度年报的主体. 20151231日 之前在抚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下列市场主体: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联社。

2.年报方式.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其他市场主体必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对于未申报20132014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必须先对20132014年度补年报后才能进行2015年度的年报。

3.清理僵尸企业.为提高企业年报率,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企业进行认真梳理,凡20112012年度未年检企业、20132014年度未年报的企业,全面进行一次书面检查,书面检查发现存在未开业、自行停业等问题的再实施实地核查,经查实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根据《公司法》第211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6条等规定,依法走立案程序吊销其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30条规定,对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通知其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4. 做好个体工商户年报数据的录入工作.对于个体工商户通过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各分局应当自接到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标注。

5.警示工作.提醒广大企业, 2016630日 前未依法报送年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对年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场主体实施年度报告公示,不仅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市场主体累积社会信用的过程;同时也是我们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监督管理、落实“宽进严管”的基础性举措。各分局(所)要充分认识年报公示的重要意义,明确在年报公示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要在总结20132014年度年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年报工作实施方案,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确保2015年度年报工作圆满完成。

2. 大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2015年度年报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面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进行宣传,使企业知晓年报公示的时间、要求和操作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不良后果,积极引导广大企业自觉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要采取设立咨询窗口、集中演示服务、预约上门指导等方式,指导企业正确填报年报公示信息。对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小微企业,辖区分局(所)要在办公场所设立年报公示自助区,免费提供上网设备,并指定专人现场指导企业完成年报公示流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信用监管和市场主体主动申报年报的氛围。

3. 要提升年报数据质量.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各分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指导,帮助市场主体履行各项公示义务,保证数据的真实、及时。要消除年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与监管部门无关的想法,要从商事制度改革大局的高度出发,主动作为,启发市场主体自觉履行年报公示工作,要及时解决每一户市场主体遇到的具体问题。

4.加强督查和年报信息沟通.商标广告科加强对各分局(所)年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同时要注意做好上下信息的沟通。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期间,各分局(所)要实行月报制度,从3月份起在每月23日前指定专人上报当月年报动态,做好上下信息的沟通,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以便县局掌握全县年报整体推进情况。分局长要加强对分局各巡查组或者片区年报工作的督促,加强对年报与其它有关工作的科学统筹;县局每月将通报各分局(所)年报进展情况,定期组织有关科室对各分局(所)开展年报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5.严肃工作纪律,圆满完成任务.各分局() 要严格按照职责,有效开展年报工作,年报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要求,积极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的行政指导,真正做到让企业满意,让群众满意。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借年报之机捆绑收费,严禁强制代理。对工作不负责任、投诉举报,经查实属自身责任的,除通报批评外,并将追究相关单位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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