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方案】自治区财政系统关于开展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局各股(室)、中心,各财政所: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切实解决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坚决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自治区财政系统关于开展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财政方案】自治区财政系统关于开展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

收取“好处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局各股(室)、中心,各财政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切实解决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坚决查处财政系统中存在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规范口岸财政执法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现就边境口岸执法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和全区边境口岸执法部门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问题工作会议精神,严肃查处边境口岸财政部门干部职工组织、参与违规收取“好处费“行为,斩断利益链条,刹住歪风邪气,清除腐败,整纲肃纪;全面清理规范边境口岸政府收费项目,建立健全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清单制度,优化口岸贸易通关环境。

二、工作内容

重点查处和治理2013年以来,全区边境口岸、边民互市点所在地财政部门单位及个人违规收费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好处费”、与联检部门“搭车收费”、未经批准巧立名目擅自收费、私设“小金库”、随意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未按规定公式收费信息、为按规定开具和使用票据、领导干部家属违规在辖区从事边贸生意、当代理人等违反财经纪律、廉政纪律规定的行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从201654日至2016630日,分五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可以交叉推进。

(一)调查摸底和方案制定阶段(2016510日前 )

财政局结合港口区实际及财政部门职责、业务特点,制定全区边境口岸财政部门违规收取“好处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范围、方法和工作要求开展治理工作。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6513日前)

1、成立领导机构。财政局成立边境口岸财政部门违规收取“好处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钟恒栋担任,副组长由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凌兵,财政局副局长苏链辉、项慧玲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项慧玲担任,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综合股。

2、召开工作动员会议。财政局召开边境口岸部门违规收取“好处费”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布置会,对各局股室、中心、财政所进行动员部署,传达会议精神,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6520日前)

财政局按照工作目标和内容,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如下:

1、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好处费”;

2、是否与联检部门“搭车收费”;

3、是否未经批准巧立名目擅自收费;

4、是否私设“小金库”;

5、是否随意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6、是否按规定公示收费信息;

7、是否按规定开具和使用票据;

8、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家属违规在辖区从事边贸生意、当代理人;

9、其他有关问题。

(四)重点检查阶段(2016520 -610日前)

财政局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好处费”、与联检部门“搭车收费”、未经批准巧立名目擅自收费、私设“小金库”随意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未按规定公示收费信息、未按规定开具和使用票据、领导干部家属违规在辖区从事边贸生意、当代理人等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的行为进行实地核查,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五)整章建制阶段(2016630日前)

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完善防范、查处违规收取“好处费”、乱收费等行为的长效机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编制教育警示材料,强化警示教育;对普遍性问题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

建立健全收费目录清单和收费公开公示制度,建立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未列入收费目录的一律属于违规收费,建立部门执收清单-收费信息清单两个层次收费清单制度,营造规范、透明的口岸收费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股(室)、中心,各财政所要高度重视推进边境口岸财政部门违规收取“好处费”专项治理工作,将推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部署、第一时间推进,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边境口岸执法人员违规收取“好处费”、乱收费等问题涉及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监督检查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建立工作机制,畅通沟通渠道,综合采取目录清单和票据管理等财政非税管理制度、内控建设和现场核查等财政监督检查方式措施,确保问题查的清、管得住、控的严。

(三)建立台账清单,定期报送进展。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治清单,逐一整治落实。要结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建立推进情况周报制度,从2016520日起每10天将工作推进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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