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港口区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2016年春季新学期开学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经我局领导研究决定于2016年2月23日开始对港口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港口区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港口区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春季新学期开学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 ( 含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经我局领导研究决定于2016223日开始对港口区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食堂就餐人数多,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不良影响甚大。放假期间,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和餐饮餐具长期不用,库存食品容易霉烂变质,食品安全事件易发。春季开学,我局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主要工作来抓,成立港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邱    局长(提名)

副组长:骆艺华  副局长

 员:马创淼  食品餐饮监管股负责人

李汉霖  稽查执法大队负责人

高文丽  白沙万监督所负责人

陈伟平  渔洲坪监督所负责人

黄秀权  公车镇监督所负责人

林世超  光坡镇监督所负责人

   企沙镇监督所负责人

谭韩柳  综合协调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马创淼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和情况收集、信息发送。

下设7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骆艺华、马创淼;

(二)稽查执法组:李汉霖、陈德东;

(三)白沙万组:高文丽、韦春献、卜泉溢;

(四)渔洲坪组:陈伟平、骆祥亮;

(五)公车组:黄秀权、许文俊;

(六)光坡组:林世超、徐正基;

(七)企沙组:邓考、苏树权。

二、检查时间

2016223-26

三、检查重点

要在春季开学前提前介入,加大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以学校食堂为监管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保证监督检查不留死角。

()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

()严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是否达标。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的卫生状况,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蜡脚、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草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 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患的,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食用油、大米、肉类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经过验收程序,是否建立了进货台账记录,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索取并核对供应商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要发挥改革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环节合一的体制优势,确认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学校食堂严禁外购畜禽肉类熟食制品,严禁采购“三无”食品。

()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具清洗池、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相关操作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豆浆等高风险食品的加工过程是否做到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的现象;学校食堂供应的畜禽肉类制品是否做到烧熟煮透;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留样制度的落实情况。

()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 - 2011),是否做到“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用工具、专柜保管)和“两公开”(使用承诺、使用公示)的要求。

()严查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要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以及利用进货渠道不明、不合格原料和死因不明的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要加强与工商、城管等有关部门协调协作,坚决取缔在学校周边擅自乱摆乱设饮食摊点以及食品流动摊点。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瞒 报、谎报、迟报、不报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街道)监督所根据附件学校名单对各自辖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在名单内的学校及时查漏补缺并报马创淼。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学校立即整改,并及时追踪其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及时报告综合协调组并及时处置。

(二)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乡镇(街道)监督所于整治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辖区工作情况报局食品餐饮监管股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尽事宜与局食品餐饮监管股马创淼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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