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意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范文精选】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及食品集中配送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意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安监意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范文精选】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

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及食品集中配送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师生校园饮食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对全市学校食堂及食品集中配送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形成监管合力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吸取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教训,把维护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民生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各自的监管责任,完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联合,形成监管合力,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行业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采取更有力、更有效的措施,切实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二、注重教育,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教育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宣教工作。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指导学校充分利用班会、墙报、广播、电视、短信和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把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列入健康课程授课内容,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常规化、制度化,培养学生养成科学、安全、合理的用餐和饮食习惯,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加强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使从业人员真正了解和掌握预防及控制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树立自觉、规范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进行食品加工经营的守法意识,特别是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全市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强化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管理技能水平。

三、严格准入,规范许可,严格依法审批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行政许可,把好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准入关。学校食堂、超市办理许可证,其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学校校长。凡学校食堂、超市存在基础设施不达标,未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员等不符合许可要求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从事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配送活动的单位,必须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向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经教育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开展集中配送。

四、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由学校、教育部门、集中配送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同承担。学校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单位;教育部门,承担主管责任;食品集中配送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抓好日常监督,承担监管责任。

各级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各学校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建立起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要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档案,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等。学校要加强后勤社会化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承包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督促食堂做好设施设备定期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等。坚决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现象发生,使学校真正担负起首要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重点,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方式,指导和督促学校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严防食品交叉污染,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指导和督促学校食堂依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有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演习和培训,提高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和水平,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迅速控制事态,并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食品集中配送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和配送食品及食品原料,保证原辅料的新鲜并符合餐饮食品安全要求。采购食品时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台帐登记,并查验食品质量,每月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采购情况和食品安全状况。按照要求配备实验室,保证每批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每月将高风险农副产品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运输车辆要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并采取冷链或热链运输方式,运输前做好清洗、消毒工作。

五、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协同合作,努力解决监管中存在的空隙和漏洞,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综合整顿局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部门监管与主体自律相结合工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学校和集中配送单位要定期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食堂基础设施简陋,硬件存在较大缺陷的,要督促学校立即更新改造。

二是建立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集中配送单位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强化专项整治,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前对属地的学校食堂、集中配送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学校,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通报当地教育部门。

三是建立监督抽检与企业自检相结合工作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单位使用品种的抽检工作,坚持集中抽检与随机抽检相结合,每年随机抽检不少于200批次,春、秋季开学后各开展一次集中抽检。强化企业自检,食品集中配送单位按照要求配备实验室,并保证每批产品出场检验合格,每月定期指导企业对高风险农副产品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少于30批次。

四是建立业务指导与联合检查相结合工作机制。鼓励和指导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单位建立和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和指导符合要求的食品集中配送单位积极拓展集体配送市场,并保证集体配送的产品质量。建立日常巡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构建从农田、养殖基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模式,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

五是建立全程监管与追溯体系相结合工作机制。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单位建立全程食品监控系统,并通过视频设备等对厨房和配送过程实时监控,通过多种措施,提高学校食堂整体管理水平。学校食堂及集中配送单位重点环节应安装网络监控设备,监控记录保存不少于15天,确保产品集中定点采购和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六是建立量化管理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鼓励和指导学校食堂提高量化等级,并将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向社会公布。全面落实学校及集中配送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签订配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学校有权对配送单位检验报告合格证不全、质量低等食品拒绝接收。对因加工环节出现问题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追究学校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因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事故,追究集中配送单位法人责任。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未履行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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