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意见】南昌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0〕30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意见】南昌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意见,供大家参考。

【地震意见】南昌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防震减灾工作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030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13100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135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防震减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社会建设一起抓,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升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二)工作目标。2016年,在辖区范围内,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地震综合观测系统,具备监测我县行政区域内1.5级以上地震的能力,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明显提高。依法编制或修订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建成县、乡(镇)两级联动的地震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展开专业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防震避险技能,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明显提升。

2020年,地震监测能力、速报能力、震情灾情信息获取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建筑、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能抗御相当于当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破坏,维持基本功能,建成较为完备的地震应急救援救助保障体系。

二、加强地震监测工作,提高地震监测预警能力

(三)加强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我县地震监测台站。推进我县地震监测预警及应急指挥平台项目建设,提高地震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启动即时震情发布机制。利用建好的地震台网,按照有关规定即时以短信群发的形式逐步向全县广大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共享省地震台网发布的震情信息。加快升级地震宏观视频观测平台建设,逐步建成较完善的地震前兆观测体系。健全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管理体系,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四)加强地震预测预报工作。坚持长中短临预报相结合、专群结合,多学科、多途径推进地震预测预报的探索与实践,建立“快速响应、专业齐全、科学判断”的地震预测信息会商制度,推进县、乡(镇)两级震情会商系统建设,做好年度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震情跟踪保障服务工作。加快建立地震信息共享平台和共享机制,提高震情、灾情、防灾减灾等地震科技信息服务能力。

(五)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规范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要制定支持和规范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长期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投入机制。大力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各乡(镇)政府、管理处(管委会)要确定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防震减灾助理员每人每月补助款100-200元,并将此补助资金纳入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财政预算。各村(社区)要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员)。地震灾情速报员(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员)每人每月要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自行制定。地震宏观观测网点要达到“四有”(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记录)要求。

三、加强建筑抗震设防,提高城市震害防御能力

(六)强化抗震设防监管职能。严格执行抗震设防行政许可制度,行政服务中心、发改、规划、建设、防震减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严格监管,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七)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严格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南昌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依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严肃查处建设工程不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擅自降低抗震设防要求等违法行为。

(八)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根据城市建设需要,开展地震小区划、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危险性评价工作,逐步完善我县地震地质基础性资料。发改、城建规划、国土、防震减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新一代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宣传贯彻工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性,依据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危险性评价结果制定防震减灾规划、城市国土利用和建设规划。

(九)加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以及农村民居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的指导,广泛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结合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和危房改造等惠民工程,深入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建设,促进全县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全面提高。到2020年,全县要建立20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

(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加强对全县范围内的学校、医院等重要公共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交付等阶段进行抗震设防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已经建成的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其所有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本县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切实提高抗震设防能力。

四、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十一)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及时调整、充实防震减灾领导机构,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防震减灾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县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每年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注重应急演练与交通、通信保障、供电保障、物资调配、避难场所使用相结合,提高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十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公安消防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各有关行业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完善装备保障,建立培训基地,开展业务训练,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要在充分发挥现有救灾力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救援队伍的运行管理,建立稳定的训练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提高救援队伍的机动性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县本级建设2处符合国家《(GB21734-2008)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Ⅲ类及以上要求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结合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相应制定本辖区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善地震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加强县、乡(镇)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优化储备方式和布局,完善跨地区、跨部门的物资储备、质量监管和调拨配送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物资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的有机结合。

五、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应对处置能力

(十五)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中小学校每年要开展一次以上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在每个乡镇、管理处(管委会)选择一所学校,一个行政村(社区),建设为固定的地震科普教育场所。要把防震减灾能力建设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防震减灾工作部门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联系,整合社会资源,培养宣传教育人才队伍,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公益宣传,弘扬防震减灾文化,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十六)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要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创建的考核和激励制度,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企业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县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至少建立1处市级或县级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全县共建成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各20个。

(十七)规范地震信息发布制度。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防震减灾、广电、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建立地震短信绿色发布通道,确保地震信息发送及时、顺畅和准确。建立地震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积极主动应对地震谣传,澄清不实报道,提供权威信息。

六、加强领导保障措施,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

(十八)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要建立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制和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体系,依法履行好防震减灾管理职责,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防震减灾目标责任落实。县发改委、县城建局、县人防办、县教体局、县卫计委等防震减灾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要带头加强对本系统防震减灾工作的检查考核,形成全县防震减灾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

(十九)加强防震减灾基层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机构队伍建设,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必须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专门的人员负责防震减灾工作,充实基层防震减灾工作力量,保持队伍稳定,保障必要工作条件,切实保证防震减灾基层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二十)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县本级要在完成防震减灾“九个一”工程(1个县级行政服务窗口,1支地震灾害志愿者队伍,1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1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1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1个地震宏观异常观测网,1个地震灾情速报网,1台地震应急车,1部公开咨询电话)建设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进一步夯实防震减灾基层基础。

(二十一)加大防震减灾经费投入。各乡镇、管理处(管委会)要把防震减灾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并实现逐年增长。

(二十二)强化人才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加大防震减灾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建设结构合理的防震减灾人才队伍,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机制,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防震减灾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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