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兴隆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完整版】

兴隆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兴隆县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兴办字〔2016〕29号)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结合交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兴隆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兴隆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完整版】


兴隆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兴隆县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兴办字〔201629号)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调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达到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标准。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创建文明县城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1-20164月)

主要任务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针对创建活动中出现的热点问题做好正面引导,帮助群众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创建文明县城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有关部门要在本阶段制订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联系创建工作。

(二)全面攻坚阶段(20165月至20168月)

主要任务是全面启动创建活动,按照时间要求,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各项创建活动。

(三)创建攻坚、迎检测评阶段(20169-201610月)

主要任务是按照创建标准、目标任务 、测评要求,认真查漏补缺,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行动,为2017年底达到省级文明县城标准打好基础。

(四)巩固成果、深入推进阶段(201611-2017年)

主要任务是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做好我系统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准备有关迎检配套材料。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在局办公楼和汽车站的醒目位置悬挂文明交通宣传条幅。在县内的客运班车、出租车的汽车后挡风玻璃的适当位置和公交站牌、候车亭等显眼位置张贴创建文明县城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并发放文明交通宣传单,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由运管所负责)

(二)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维护运输市场良好秩序

1、在县城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营运车辆整治行动。重点对汽车站、火车站、北京公交车站等主要地段加大非法营运“黑出租”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运输市场环境。(由运管所负责)

2、加强对客运班车违章揽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出租车拒载,公交车违章停车上旅客的查处。(由运管所负责)

3、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局纪委不定期对公交车、出租车、站场等窗口单位进行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查找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由局纪委负责)

4、加强县城汽车、摩托车修理厂门前三包督查力度。对修理厂的维修车辆乱停放、门前油污现象及时清理整改。(由运管所负责)

(三)开展交通文明服务活动,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1、开展交通运输环境专项整治。对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客运站场站容站貌和公交车车容车貌等问题加强督查整治,县城内各个站场坚持每天24 小时有专人负责保洁,每星期进行1-2 次大扫除,确保站场环境整洁。(由运管所负责)

2、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大厅)服务窗口管理水平。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提升交通文明窗口服务水平。(由行政审批中心负责)

(四)推广志愿服务活动,倡导文明出行新风尚

1、组织交通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队到汽车站等重要站场开展“传承雷锋精神,畅享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清理打扫站场环境卫生,为往来乘客搬运行李,做好乘客上下车引导工作。(由运管所、志愿者服务队负责)

2、组织交通青年志愿者到公交站点、汽车站等乘客集中场所开展“排队我快乐,礼让我文明”文明排队候车活动,指引乘客文明排队、文明候车。开展“文明礼让”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乘客在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由运管所、志愿者服务队负责)

(四)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保持良好城乡环境面貌

1、道路名称等标牌、标志、标线设置合理、清晰,文字、注音规范,符合国家标准;公共场所图形标志设置合理,准备清晰。(由公路站、地方路负责)

2、加强路面硬化,确保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农村公路平整、整洁。(由公路站、地方路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一把手要做到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对照迎检测评指标,逐条逐项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将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位工作人员,确保将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沟通,协调推进

各单位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到既分工负责,又互相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坚决做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坚决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主管领导:李福仲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3803148872

具体工作人员:王国军 运管所所长 13903148530

崔亚波 公路站站长 13231488877

  地方路站长 13903248792


                                  兴隆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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