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7篇

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7篇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一当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问题一认识不足的问题目前各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定位还不够准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如何开展工作与村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7篇,供大家参考。

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7篇

篇一: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一当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问题一认识不足的问题目前各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定位还不够准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如何开展工作与村党支部其他成员的关系等问题缺乏有效宣传指导和协调使一些村的党员干部对本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认识不足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甚至有部分村组干部不愿意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

  【述职报告】

  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强化了村民对村务的监督权,保证了村集体资金的合理使用,下面是中国文库为大家整理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供大家参考。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三篇

  一、村监委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村民对村监委工作知晓率不高。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村民对设立村监委并不知晓(如岭脚村走访时2位村民表示不知道有村监委)。这主要是因为村监委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而不是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因此村民知晓率不高。也说明对村监委宣传不够,没有造成声势;同时也说明村监委工作做得不够,没有通过自身工作开展形成较大影响。再者村监委与村“两委”工作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贺田、大街等少部分村并未完全将“两委”之外的“第三委”纳入村级权力运行之中,导致部分村监委职能未能充分发挥的现象。部分村的党员干部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甚至有部分村干部不愿意接受村监委的监督,对村监委履行监督权、参与本村讨论重大事项发表的意见不支持,不为村监委人员创造履职环境。

  (二)村监委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大街乡8个行政村均为山区村,头脑灵活的年青人大多外出打工创业,留在家里的是一些身体弱、年龄大、文化不高的老人

  和小孩,村干部(包括村监委)又从这些人当中产生。从村监委人员构成来看是由一些年纪大的老党员、离任的老干部担任,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上级政策精神、村级经济财务、集体项目工程等重大事项不甚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及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不明确,缺少相关业务知识而导致不会监督,工作热情不高,致使监督作用发挥不佳,对村务监督工作就会产生流于形式现象发生。有的年龄大身体差(如大街村监委成员华春福系退休老支书,今年已经72岁,患有心脏病),不适应工作节奏。全乡仍有6名村民小组长兼任村监委成员,存在违反回避规定的嫌疑。

  (三)村监委成员职责不清。个别人员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没做到心中有数,没有摆着自己位置,工作上没有思路、没有头绪,表现在什么会都去参加、什么活都去干。这样一来,村监委从实施村务监督的身份变为直接参与村务工作的执行人员,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从被监督的身份变成对村监会参与村务工作实施监督,本末倒置。有的成员自身找不到位置,凡是村“两委”领导安排的工作都积极参与,村书记、主任让村监委主任在发票上签字报销做到了“随叫随到”,没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个别村认为村监委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一样从乡里拿固定报酬,把村监委主任当救火队长使用,用于应付忙碌突发性工作。

  (四)监督不作为问题。一是部分村监委主任职责意识不强,由于怕担监督风险或者怕破坏与村干部的私交,怕得罪村里一部分人,对某些有损群众利益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存在监督不作为的现象。二是个别村监委主任滥用监督权力。如贺康村监委主任邹土荣,与村两委主职干部关系不融洽,经常以不知情为由不在发票上签字,影响村务运行和班子团结。三是村监委成员参与监督的主动性不

  够。村监委成员以误工方式支付监督报酬,与打工相比补贴标准偏低,参加监督工作积极性不高。如贺田村一名村监委成员,从2019年开始多次因故未参与村“一月一沟通”和财务联审联签。四是个别村监委主任参与村务监督时间精力不到位。大街村监委主任吴国平在溪口供电所工作,工作日均要到单位上班,周末休息才能够在村里参加村务工作(周二无会日基本做到请假在村半天),长期时间精力不到位,使得村务监督成效大打折扣。

  二、下步对策和建议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加强村监委建设,促进村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是我们当前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一项任务。

  (一)加大宣传,提高影响。我乡村监委虽然运行多年,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于监督委的作用和意义,村民、村干部甚至村监委成员本人没有一个深刻认识,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应该如何行使监督权。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对村监委职能职责的宣传,让农民群众了解村监委的作用,村一级应充分利用党员大会、群众大会等机会,主动介绍村监委的职能职责,扩大村监委在群众中的影响和知晓率,主动支持村监委发挥作用。同时要结合贯彻落实县纪委《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清单》,进一步加强村监委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村监委成员履职能力。

  (二)加强培养,选优配强。在实践中,凡是村主要领导重视,村监委人员威信高、敢抓敢管敢监督的,整个村的工作就很好开展。反之,村主要领导不重视,村监委人员能力不强,不敢、不会监督村两委的,整个村的各项工作开展起来就比较困难。再过一年就面临村级组织换届,结合村主职干部“一肩挑”等工作,在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层面进行创新,真正把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办事公道,有责任心、懂纪律、讲规矩、对党纪条规、财务知识有一定了解的党员干部选拨出来充实到村监委队伍中去,真正履行好村务监督的职责。注重从大学生村官、退休党员干部中选拔一批有文化、能办事,特别是有纪检监察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党纪党规比较了解的村监委主任。建议每个网格的小组党支部设立一名村监委委员,委员的选任应报乡纪委审批,乡纪委对村监委委员有任免权,工作不称职的,可直接予以免职。

  (三)强化管理,保障待遇。给村监委定好权力,规范工作权限范围。完善乡纪委对村监委垂直管理制度,村监委直接对乡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完善乡纪委对村监委履职情况实行考核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监委主任向乡纪委定期报告、重大事宜报告等制度,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内部管理机制。同时,为了解决目前各村村干部长期在一起工作,工作开展中会考虑到人情、交情等问题,可以采用各村监委人员相互交流的方式,不断增强村监委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公正。通过交流,不仅能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而且还能增强村监委人员的监督水平,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每年由县、乡两级纪委定期组织对村监委人员进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在乡纪委查办信访件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涉及到

  本村党员干部的,村监委人员应全程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为解除后顾之忧,建议将村监委委员报酬参照村两委成员纳入财政预算或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报酬发放与履职成效相挂钩。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三篇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促进村组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是我们当前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一项任务。

  一、当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足的问题

  目前,各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定位还不够准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如何开展工作、与村党支部其他成员的关系等问题,缺乏有效宣传、指导和协调,使一些村的党员干部对本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认识不足,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甚至有部分村组干部不愿意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更有个别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认为抓此项工作是束缚了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权、参与本村讨论重大事项发表的意见不支持,不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创造履职环境。

  (二)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以沙龙镇7个村(社区)为例,头脑灵活的年青人大多外出打工创业,留在家里的是一些身体弱、年龄大、文化不高的老人和小孩,村干部又从这些人当中产生,导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文化普遍不高、整体年龄偏大,对于财经、审计、党纪条规等与纪检监察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知之甚少,甚至不了解。个别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上任后职责意识不强,怕破坏与村干部的私交,得罪村里一部分人,存在当老好人的心理,因此本村出现有损群众利益的问题时,自己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监督作用未能发挥。

  (三)管理不够严格规范

  目前,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事项,主要包括本村组财务公开、重要事项、工程建设等等。但在实际履职过程中,大多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的主要事项,还是停留在财务监督上,即民主理财,而且即使是在财务监督方面监督的手段也仅仅是对票据的核对和在财务公开表上签字认可。对一些村内事务的监督方面犹为乏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很少对本村事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了解情况,不善于对发现的问题向村委会提出纠正建议并向村民反馈。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遇到问题,存在不知道向谁汇报,怎么汇报?甚至把自己混同于一般村组干部,平时工作不知道怎么监督,该不该监督等问题。

  二、加强和改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但不少村组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党纪观念淡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现象仍较为突出,群众意见很大,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加强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入开展。目前,农村群众反映村组干部问题,只知道找各级纪委,不知道本村设有村务监务监督委员会这样一个村级纪检组织。因此,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职责的宣传,让农民群众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也十会重要和必要,村一级应充分利用党员大会、群众大会等机会,主动介绍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扩大村务监督委员会在群众中的影响和知晓率。

  (二)改进选拔任用机制

  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有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笔者认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应该由选举产生,应赋予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任免决定权,有目的地选拔、培养优秀的党员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乡镇纪委应注重从大学生村官、退休党员干部中选拔一批有文化、能办事,特别是有纪检监察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党纪党规比较了解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必要时也可

  采取公考的方式来选拨任用。同时建议每个村(社区)的小组党支部设立一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委员的选任应报乡镇纪委审批,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有任免权,工作不称职的,可直接予以免职。只有通过较严格的选拨程序,才能真正把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办事公道,有责任心、懂纪律、讲规矩、对党纪条规、财务知识有一定了解的党员干部选拨出来,才能真正履行好监督的职责。在实践中,凡是村主要领导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威信高、敢抓敢管敢监督的,整个村的工作就很好开展。反之,村主要领导不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能力不强,不敢、不会监督村两委及各小组的,整个村的各项工作开展起来就比较困难。

  (三)不断完善管理体制

  给村务监督委员会定好权力,规范工作权限范围。建立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垂直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直接对乡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建立年终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实行考核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向乡镇纪委定期报告、重大事宜报告等制度,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内部管理机制。同时,为了解决目前各村村干部长期在一起工作,工作开展中会考虑到人情、交情等问题,可以采用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相互交流的方式,不断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公正。通过交流,不仅能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而且还能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监督水平,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每年由县、乡两级纪委定期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在乡镇纪委查办信访件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涉及到本村

  党员干部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应全程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三篇

  20xx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从法律上确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民自治组织中的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完善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作为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流于形式,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一些基层干部对村监委建设的目的意义认识还不到位,,个别干部认为村监委开展工作是在束缚村两委干部的手脚,导致了一些村监委只是虚设其位,徒有虚名,例会制度、季度报告制度难落实,村监委成员无法行使监督权力,实现的监督效果不够明显。有一些村监委成员的监督意识还不

  强,他们并不清楚自己在民主政治上有哪些权利,也不珍惜这些权利的存在,更不知道如何去行使。

  2、人员素质上还有差距。从我乡的情况看,村监委成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年龄偏大,这些原因客观上导致了村监委部分成员对监督工作职责认识不太深,对工作职责理解不太全,业务能力不太强,工作热情不太高,致使监督作用发挥不佳,对村务监督就会有流于形式现象产生。

  3、监督范围比较窄,手段比较单一。按照制度设计,村监委的监督事项包括村财务公开、村重要事务、工程建设项目等。但我们发现在履职过程中,大多数村监委成员监督主要事项还只是停留在财务监督上,即民主理财,而且即使是在财务监督方面监督的手段也仅仅是票据的核对和在财务公开表上签字认可。对一些村事务的监督方面犹为乏力,村监委很少对村事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了解情况,不善于对发现的问题向村委会提出纠正建议并向村民反馈。

  二、对策和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在农村已经做到“全覆盖”,现在工作的重心要转移到水平提升、作用发挥上来,以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1、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涉及到多个职能部

  门,任务繁重。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乡纪委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组织、民政、农经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组织部门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总体部署、通盘考虑、齐抓共管;民政部门要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与村民自治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并进一步细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保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上的措施;农经部门要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培训。

  2、完善监督机制,扩大监督层面。要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的同时,确保“村监会成员列席村级重大决策、重大开支和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会议。对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一切村务进行监督”等职能落到实处。要定期走访联系群众,在保证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的同时,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热情,畅通群众参与监督渠道。要重视相关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会议、来信来访、村务监督、民主理财、重大村务决策过程的记录,尤其对工程建设中合同签订、履行、资金到位情况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全程监督、全程记录。进一步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对策建议

  3、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激励和惩戒制度,促进“愿监督”。一是要加强制度激励。授予村监委必要的资源。可以考虑当选为村监委成员可以优先参选下届村委会候选人等适当的激励制度,使村监委成员有更大的动力进行监督,大大提高其监督的积极性,也可改善村监督委成员年龄偏大的弱势。同时,还可以进一

  步建立健全行政、司法救济渠道来作为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行使的后盾,保证民主监督的有力行使。工资是队伍稳定、发挥好监督作用的基本保障,村监督委成员的报酬机制也应适当考虑与村两委干部同等待遇,解除村监委成员的后顾之忧。二是要强化惩戒制度。对村监委成员不作为或因失职,导致群众利益村民较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村监委有拒绝盖章的权力,也不意味着他们能随意干涉村两委的日常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范制度,使村监委成员做到参与不干预、献策不决策、做事不多事、监督不越位。

  4、严格制度执行,规范运行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工作例会、工作报告、工作台账、工作保障等制度,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结合财务审查、工程监督等不同时机,适时召开由全体监督人员参加的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讨论出现的新情况和解决问题的对策,以及布置任务、总结经验等。要定期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情况,并通过述职述廉形式,接受村民的评议。各村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要纳入村级财政预算。

  5、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水平。严格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和作风教育,以及村务、财务、工程项目管理、资产合同履行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通过建立“示范点”,推行一批运作规范、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

篇二: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意见3篇

  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意见第1篇为认真贯彻落实阆双联[20xx]1号文件精神,深化联系、指导乡镇和基层

  工作,认真做好帮扶村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扎实推进我局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使我局机关干部"学精神、走基层、转作风"活动得以制度化、常态化,结合实际,就我局在"双联"活动中深入开展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深入开展联系指导乡镇和基层工作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和加强机关作风转变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任务,突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这一主题,重点联系帮扶村的困难群众,开展好"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结对帮扶活动,努力使"双联"工作全面覆盖,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最终达到让群众得到实惠的目的。同时,通过开展帮扶活动,我局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理念更加牢固,工作作风有更好转变,工作业绩有更大的提升,力保我局"挂包帮"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争创"双联"工作新局面。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对"双联"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全局干部职工都要深入农户,实行一帮一、二帮一的助农帮扶活动,达到帮扶人员全覆盖(帮扶名册见附表)。三、科学规划,协调发展今年是我市实施"部门联系指导乡镇和基层"的第一年,也是帮扶工作出成果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把对洞子岩村的帮扶经常化、常态化。根据洞子岩村的村情、民情,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彰显特色"的原则,通过充分调研,在征求当地领导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大力争取市上有关畜牧、民政、村建、交通、林业、电力、扶贫、水利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按照洞子岩村的建设和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开好协调会、座谈会和村民大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别人的发展经验和管理技术;加强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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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下齐心、共谋发展。同时,在项目规划、工程实施、资金管理中,坚持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由群众说了算,让群众想干、愿干、乐干。

  帮扶资金和物资的渠道:依托项目、单位出资、干部职工捐助。帮扶的主要内容:一是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坚持"围绕产业兴水利、围绕产业修公路"的发展思路,突出基础设施功能配套建设。将已建成的12公里水泥路管理好,并将配套工程完善好。同时,将修建便民路、整治水利病害工程、建蓄水池等,作为今年该村帮扶工作的重点。二是大力巩固该村特色产业。今年,我们将着力指导好该村对已栽植的500亩山核桃加强科学管理,使之尽快投产见效。管好新栽植并嫁接的50余亩果桑园,使之真正成为助农增收的精品果桑示范园。引进种植1000亩蜜本南瓜,使之成为今年的增收项目。同时,对该村实施"业主大户带动、项目倾斜拉动、科技投入推动"等措施,壮大种养规模,提升产业快速发展。三是持续优化生活环境。洞子岩村位于阆仪路沿线,发展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的区位优势明显,该村将重点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工程,以城乡综合治理为契机,大力改善村容村貌,在去年对25户农户实施风貌整治的基础上,今年还将启动对30户农户的风貌整治,优化人居环境。同时,修建垃圾池、配套垃圾桶,组建垃圾清运服务小组。四是继续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村支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利用远程教育网、农家书屋等先进技术资料和手段,为村民提供信息、技术等,带动村民共同致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五是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做好干部、党员与贫困户的结对帮扶活动;解决好贫困户无资金、缺项目、发展难的问题;逢年过节,走村串户,深入贫困家庭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每户提供500元的帮扶资金;搞好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为每个计生户提供500元的发展资金;依托农村医保、养保及医疗救助政策,切实解决好贫困户在就业就医、上学、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尤其让"三红"后代的生活、学习、就医等方面有保障。四、严格考核,奖惩逗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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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的"双联"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成员每年下村调研、走访不少于4次,党员干部下基层帮扶,年内不得少于5次。及时总结经验和推广、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做法。组长、副组长负责与市上其他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适时召开部门与乡镇、村的联系会议,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工作;办公室负责帮扶的规划、项目、资金等情况的编报工作;财务科负责资金筹集、物资的准备及发放工作;陈建斌同志负责驻村指导、联系汇报及会议记录的整理、简报、总结的撰写工作。全体帮扶职工年终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考评,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实行年终考核加3分的奖励;对此项工作受到市上奖励的个人,奖现金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对没有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的个人,在年终考核中扣减3分,并责令整改。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意见第2篇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新形势下,作为县级基层党组织,如何搭建机关党员"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平台,是当前摆在县级机关党建工作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而迫切的课题之一。

  一、当前影响和制约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农村、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建设的主要因素

  (一)县直机关党组织深入农村、服务农民群众的内容和方式需进一步深化创新。从机关服务的内容上看,以对贫困党员、贫困群众进行阶段性、一次性的慰问帮扶为主,长期帮扶关爱服务的比较少;从服务的方式上看,以主题实践活动等短期集中性活动居多,而网点服务、窗口服务、日常服务等长效服务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从载体上看,对服务平台缺乏宣传,有架子没内容,实用性差;从个体上看,党员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开展党员志愿者队伍服务的方式还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基本上处于起步的阶段,个别还存有形式主义的现象。

  (二)机关党员服务能力、积极性和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县级机关位居基层,广大党员作为机关深入农村、服务群众主体及长效机制运行的承担者,由于体制不顺、内部管理等原因,再加上现时期农民"各种各的田,各挣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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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活跃在田埂地头的大多数是留守老人,身为机关一般党员从经济利益上为他们又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没有得到很好发挥。在少数党员中还存在着服务群众的意识不牢、作风不实、解决问题能力不高等"三不"现象;机关党务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有的机关党务干部对建立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认识不清,思路不开阔,前瞻性和创新力不足。

  (三)上下一体的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创新提高。首先是领导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领导重视是推进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取得实效的前提。目前,构建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去谋划还不够到位,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带头参加调研、带头为群众解决困难的榜样作用发挥得不够,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责任制还不够完备。其次是组织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动态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影响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农村、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建设的原因分析(一)从客观环境影响方面分析。一是工作能力不强。当前,社会阶层多元化,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趋利性、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等新的特点,利益冲突多样化的态势有增无减,解决难度增大。面对新矛盾、新问题,一些党员不加强学习,缺乏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在法制化、信息化的社会背景下,有的党员干部缺乏运用法律手段和舆论手段来动员、组织、指导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少数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中"话说不到一起,心连不到一起,问题解决不到一起。"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无从下手。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导致有的机关党组织党务干部及广大党员以单纯的经济指标影响并代替了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思想,片面理解为当前发展才是第一要务,只要经济指标上去了,群众生活提高也就做好了,认为联系服务农村农民主要是镇村两级组织的事,用不着再深入下去了。三是如今村级实行"零招待",到农村农民一般不会管生活,村级又无招待费用,下去次数多了会增加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书记的负担,致使机关一般干部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难度比较大。四是一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存在,严重损害党群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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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关系和党的形象。目前,一些领导干部还存在着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爱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有的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群众,满足于蜻蜓点水;少数人热衷于追求腐朽的生活方式,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致使机关、农村群众普遍存在着不满甚至怨愤情绪。

  (二)从主观认识方面分析。少数机关党员干部党的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疾苦关心不够,对群众呼声关注不够,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利益得失漠不关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表现在行动上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先为自己着想,群众利益与地方发展发生矛盾时,不能正确处理地方政府与群众的利益关系。有的党员以为深入农村、服务群众就是到群众中走一走、看一看,简单地向农民群众宣传一下相关政策,而不需要做具体事情,有的还摆官架子。有的认为现在是信息时代,只需打打电话就行了,不必要再到农村去。

  (三)从制度建设方面分析。有的机关党组织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要求,没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或是在落实过程中流于形式,服务农村和农民群众的针对性不强,方式简单、留于形式,或停留于开个座谈会,送点帮扶款等等。

  三、构建和完善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农村、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的思考(一)创新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改进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内容和方式。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这是对全党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也为我们着力探索和开展的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构建和完善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关键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我们要顺应县级机关党建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主题,转变思想观念,把加强机关建设与推进群众工作相统一,把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把实践探索作为根本方法,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主动把"送温暖献爱心"等救助式和"输血"式服务,变为"扶贫"与"扶志"、"治穷"与"治愚"、"输血"与"造血"并重的多元化服务。以"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工作保障"为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机制,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构建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工作体系;以"提升能力素质,建设坚强队伍"为重点,强化教育管理,保障党员权利,实施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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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怀,构建党组织服务党员的工作体系,如通过建立"党支部+关怀理事会"等形式,将关爱理念引入村级组织建设,找准新时期村级组织建设的切入点;以"狠抓窗口建设,注重示范引领"为重点,依岗承诺,狠抓窗口建设,注重示范引领,构建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以"优化政务环境,深化创先争优"为重点,优化政务环境,深化创先争优,构建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科学发展工作体系。

  (二)注重强化功能建设,不断提升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长效机制的功能在于行动、重在运行。要使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良性运作,落到实处,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在深化理论武装增强党员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及优化机关作风不断浓厚服务农村农民的氛围的同时,以树立群众观念、提升工作本领、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努力提高精通政策、宣传政策、落实政策、组织发动群众的能力,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发展、为民造福的能力,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能力,调查研究、讲究方式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处置制度。在建立健全信访制度、群众接待日制度、纠纷排查制度和联合办理群众信访制度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

  (三)依托载体创新,不断完善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建设。紧紧围绕"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走前头"的目标要求,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工作目标,在创新载体、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逐步探索适应县直机关发展需要、符合机关特点的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在服务中心工作中彰显深入农村、服务群众机关党建工作的引领示范效应。实际工作中,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依托群团组织建设强化部门联动、依托"群众满意机关评选"提升服务水平、依托"四联四推"推动城乡互助,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并通过这些群众组织深入农村、服务群众。要探索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要认真梳理各地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制度创新,对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提出可操作、好检查的量化要求。要进一步加大考核激励力度,把机关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做好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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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的表现与党员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相挂钩,与干部的提拔使用相联系,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树立良好的考核评价导向,为推进机关党组织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统筹城乡党建,不断拓展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新领域。我们要与"城乡互联、结对共建"相结合,解民忧,惠民生,促和谐,构建城乡党建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党心与民心互动;与"定点帮扶"、"三万"活动相结合,以党心聚民心;与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相结合,以党心连民心;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帮困相结合,以党内和谐促社会和谐。通过机关党组织和农村(社区)党组织"四联四推"活动,支部生活"联过",实现城乡党员素质"对接";活动阵地"联建",实现城乡党建条件"对接";发展思路"联谋",实现城乡发展理念"对接";争先创优和"群众满意机关评选""联促",实现城乡绩效考评"对接"。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各村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领导干部带头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农村、社区,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真正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解利民难事、做便民好事、办惠民实事,精心做好群众工作这个党的"生命工程"。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意见第3篇

  记者从今天在杭州召开的20xx年度全国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会上获悉,我省各级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建活力,健全机关党建联动机制,强化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努力使机关党建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提高各级机关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我省机关党建工作按照"管好党员、管好干部、管好首脑机关"的要求,围绕"抓融合、强服务,抓主线、强队伍,抓自身、强基础"的工作思路,注重围绕大局、助推改革,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互促共进的有效途径,形成机关党建科学发展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共识。

  我省机关党组织注重服务中心,狠抓作风不放松;注重建设队伍,提升自身不懈怠。去年以来,通过开展"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专项行动,狠刹"酒局、牌局",开展"深入企业、服务企业"集中行动,出台《浙江省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基本行为规范(试行)》,有力提振机关干部精气神,在全省各级机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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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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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就人民政协工作再一次作出了新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意见》对人民政协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对民主监督职能,从理论、政策和措施上都有一些新的提法,在内容、形式和程序上都有一些新的规定,对推进民主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全面推进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创新民主监督方式、增强民主监督实效,既是各级政协必须极大关注和深刻思考的一个理论课题,也是基层政协组织需要认真研究和实践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现状近年来,各级政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党政领导关心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充分利用例会、视察、提案、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进行民主监督,为党政科学决策提供了较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虽然在民主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就当前政协履行职能情况而言,民主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与新时期新阶段政协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仍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上有误区。一些部门和人士对民主监督的性质把握不准,对民主监督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从而产生政协民主监督不同于法律监督、司法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可有可无等思想;而有的同志则走向另一个极端,要求加大力度,力争达到人大那样的监督权利和效果,对政协民主监督的党派界别性、民主协商性、内容广泛性、形式灵活性、相对客观性等方面的认识简单化,进而导致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大打折扣。

  (二)民主监督的主客体在思想认识上的障碍没有真正消除。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不论是政协自身的思想认识、积极性、责任心,还是党政机关和领导的态度,以及监督的实效性,都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从政协组织自身看,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不够强,一些同志缺乏工作的进取性;部分政协领导和委员认为民主监督这种“软监督”作用不大,缺乏主动性、热情和责任心;

  有的怕“越位”,有畏难情绪和顾虑,甚至怕领导和部门的反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倾向;从党政和职能部门看,对政协民主监督的对象、内容、形式和途径认识不够,潜意识中不愿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缺乏诚意,甚至有点烦;有的认为有人大、纪委和监察部门监督就觉得政协民主监督“可有可无”,甚至“无事找事”“添麻烦”,致使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不强,双方都缺乏内在的驱动和积极性,自然而然民主监督就成为了政协履行职能的薄弱环节。

  (三)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不高,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仅仅是通过委员提案、信息、担任各类监督员等形式进行分散的个别的监督,缺少有组织的民主监督,影响了民主监督的实效性。时下,基层普遍存在由部门聘用委员参与部门监督,大都流于形式,很少组织开展活动,更谈不上能有什么效果。

  (四)民主监督的制约机制和保障手段还不健全。政协民主监督缺少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以及配套的措施和必要的程序,在具体操作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如果政协委员对某些重大问题提出了较好的意见建议,而被监督方以种种理由或借口不愿接受、不予采纳或不付诸实施,也找不到相关的制约机制和责任机制加以解决,在一定程度上仅靠党领导的“开明”和“情面”,就会影响民主监督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思考与建议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人民行使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鲜明的党派性等特点,层次高、影响大,可以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特殊的重要作用。因此,要强化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当前重点是要把握以下几点:(一)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角度,充分认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大意义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既包括统一战线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也包括各界代表人士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通过政协进行的有组织的监督,从根本上体现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因此,

  提高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好转,必须充分认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开展民主监督是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民主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政协的一项基本职能,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的建全规范,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执行,以及解决司法公正、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规范执法等问题,都离不开民主监督,需要健全民主监督体系。而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高层次、有组织的监督,具有民主性、党派性、协商性、群众性的特点,在监督体系中处于重要位置。开展政协民主监督,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利于党政机关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2.开展民主监督是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目前,作风建设中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腐败现象,主要原因是制度不完善、监督体系不到位。人民政协有权利、有义务加强监督,充分反映群众呼声和要求,积极对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或批评,共同把广大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3.加强民主监督是强化自身建设的需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通过民主协商、民主监管,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和批评、配合、支持、维护党委政府提高执政能力,是政协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政协组织和委员应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民主党派参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地位和作用,消除“无职无权怕越位、怕添乱、怕得罪人”的错误认识,解决不愿、不敢、不善、不会监督的问题,做到敢于、善于、勤于监督,切实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

  (二)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1.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民主监督的水平。“打铁必须自身硬”。要保证实施有效的民主监督,必须从理论学习和入手,特别是对全国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规定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意见精神的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与监督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被监督部门或行业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单位所从事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更新观念,更新知识。同时,在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创新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以与人为善的态度,站在党委和政府的同一立场上来履行监督职能。近

  年来,邻水县政协为强化委员队伍建设,提出了参与全国政协学习培训,与高校联合培训和基层政协常态化学习培训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是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关键所在。近年来,邻水县政协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选择党政重视、人民群众关心的课题,特别是一些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在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的直接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委员集中时间开展专题视察,形成有价值有份量的视察报告;二是围绕广泛反映民意的内容、形式、渠道及反馈的办法,加以规范,使下情上达的渠道更为畅通;三是强化委员提案的督促落实,对委员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进行认真督办,严格程序,规范动作,并进行“回头看”工作,以提高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和提案的“按时办结率、问题解决率和满意率”;四是对行政或司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有效地将监督人和监督事结合起来,提出批评意见,把民主评议结果报送党委,作为考核和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不断探索和规范新的工作载体,丰富民主监督内容。实践证明:民主监督的实效与力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主监督的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创新民主监督方式,丰富民主监督内容,是做好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关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重点是本着实效和创新的原则,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大胆尝试。

  1.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上实施有效监督。经济发展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和政府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是地方党政执政能力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政协组织特别是基层政协组织要突出发展为第一要务,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开展民主监督的一个着力点,进一步树立抓环境就是提高生产力的理念,落实维护和监督经济发展环境的实际措施。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等方面,组织各界别委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评议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篇四: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关于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优势和特色。

  近年来,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严格按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为代表联系群众提供有效保障;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日益规范,人大代表在收集群众意见、联系群众工作方面更加广泛、务实;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成效日益凸显,在参政议政、为民代言、带民致富、服务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有所提高,对推动发展起到了极大的助推作用。但也不可否认,人大代表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过程中也反映出来许多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问题,需要从多方面着力解决。

  一、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过程中,代表与群众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思想认识不足的问题。就代表而言,认识不足主要体现在“怕麻烦、没必要、无所谓”心理上,部分代表对代表联系群众工

  作的法定性认识不足,认为自己本身就在群众中,可联系可不联系,同时也认为自己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导致在联系群众工作中意愿不强、热情不高,缺乏主动性、自觉性。

  二是把握重点不准。代表在联系群众工作重点内容上把握不准,主要体现在缺乏“深入了解、目的意识”上,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漫无目的,对联系群众的内容、联系的内涵缺乏深入了解,对要开展哪些活动、干些什么事模糊不清,对干得成什么事心存顾虑,在开展联系工作中习惯于“了解了解情况、宣传宣传政策、谈谈未来打算”等内容,缺乏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方式方法陈旧。代表联系群众方式方法陈旧,主要体现在“局限性、单向性、滞后性”上,部分代表满足于传统的联系手段,跟不上信息时代发展的步伐,对信息时代条件下的联系方式重视不够,新媒体、网络平台的运用能力不强,联系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局限于座谈、视察调研等形式,习惯于“代表问、群众答”的单向联系模式,站位不高、联系不广,缺乏有效互动。

  四是制度机制乏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机制乏力,主要体现在“现有制度执行不到位、考评激励机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严”上,代表述职、履职通报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派选代表没有到选区向选民开展过述职活动,加之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代表执行职务作出奖

  惩规定,对代表的监督管理较为松散,导致代表开展联系群众工作缺乏刚性约束。

  五是作用发挥不充分。代表联系群众作用发挥不充分,主要体现在“思想引领、监督推动、典型示范”三个差距上,向群众积极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做得不够,在推进发展、攻坚克难上奉献精神不强,在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上不愿、不敢、不善监督的情况存在,没有最大限度地引导群众顺应党委决策部署,融入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二、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几点建议

  为促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思想认识,提升联系能力。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人大代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政治素养、政策水平、法治意识等综合素质,提升代表对联系群众工作法定性、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引导代表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

  到履职实践的全过程,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提升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工作。

  2、明确联系内容,把握联系重点。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了解联系群众的丰富内涵,增强目的意识,突出“宣传法律政策、反映群众诉求、帮助解决问题、矛盾纠纷化解”等联系重点,充分发挥来自各行各业具有广泛性的优势,在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脱贫攻坚等方面,引领群众直面问题和困难,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努力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建设、参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工作开展的针对性、实效性。

  3、拓展联系平台,创新联系方式。人大代表机关要进一步拓展代表联系平台,更加注重新媒体、网络平台的建设与应用,畅通代表联系群众“线下”“线上”的双向联系渠道。要主动公开代表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以“联系卡”的形式发放到群众手中。提升群众对代表的知晓度,让群众有事想到找人大代表。要加快推进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设,确保代表联系群众的“线上”平台及早投入使用,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线上”通道,畅通代表联系群众“双向”渠道,搭建代表与群众相互沟通的“线上”平台。进一步抓好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室)、民情联络站(室)等代表联系群众“线下”平台的规范化建设。

  4、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联系实效。要强化工作保障,加大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工作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相关代表工作部门要切实做好代表联系群众的服务工作,及时发布工作信息,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并督促执行代表述职、履职通报等工作制度,以及代表走访、回访群众制度,群众意见反馈制度,确保现有制度执行到位,以制度化促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

  5、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引领服务群众。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对身边群众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正面引导,吸引群众融入、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为己任,依法履行代表职权,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建议;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立足岗位职责,创新思路方法,创新实干、积极作为,打造亮点、形成特色,努力争做各行各业的先锋和标兵,形成引领示范效应,塑造人大代表的靓丽“名片”。

篇五: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新形势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二)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三)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四)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五)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二、主要方式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五)深入基层调研。各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1个月时间,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

  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六)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

  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

  三、加强组织指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宣传等部门和纪检机关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组织工作。(一)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二)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可建立党员服务站,集贸市场、居民楼和商务楼宇可建立党员服务点。党员服务站(点)要在做好服务本地党员和流动党员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注意整合一些地方建立的街道(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居民(村民)事务代理中心等服务群众的社会资源,综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也可以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三)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实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推广居民(村民)议事等做法。公开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利用电子政务等信息网络手段,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帮助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反馈意见。(四)加强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的督促检查。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要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和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要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不断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有效措施,推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党组织要在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关心帮助党员工作。要关心党员思想政治上的进步和提高,经常与党员谈心,及时解决党员思想疑难问题,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党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党员立足本职创一流业绩、实现岗位成才提供服务。对农村党员、流动党员、失业和自主择业人员中的党员等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带头创业。要关心党员生活,及时掌握生活困难党员情况,采取党员互助、党组织扶助等多种办法进行帮扶,重点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活困难。通过做好党组织关心帮助党员工作,促进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

篇六: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收集的意见和信息要区别不同情况通过谈话函询回复对倾向性问题的集中提醒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及时给干部予以警示使问题在萌芽状态得到较好的解决着眼于强化干部监督的效能实行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一体化建立完善群众对干部监督的参与机制强化群众监督

  浅谈如何发挥职工群众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

  [摘要]:党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要求“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因此,要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条很重要的途径就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用群众的民主监督构筑起反腐防腐的堡垒。[关键词]:群众监督反腐倡廉民主推荐党务公开

  探索新形势下对干部的多渠道监督,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显得尤为十分重要。所以,我们必须采取自我监督与纪律监督并重,制度监督与立法监督并用,公开监督与隐形监督并施,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并行,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以此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约束,真正做到预防在先,防微杜渐。一、加强群众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群众监督是人民群众及相应代表组织,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对权力体系、权力运行和权力主体实施的监察、检查和督促的行为,以防止和纠正权力运行过程失控、权力体系决策失误、权力主体行为失范。加强群众监督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工作。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必须切实加强群众监督,使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和方针政策,都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强群众监督是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人民群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反映着一个社会实现民主和政治文明的程度。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一切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群众对权力运行和权力主体等情况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也是我们的国体、政体所要求的。群众监督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人民群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就谈不上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也谈不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架的科学合理。加强群众监督是推进反腐倡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而强化群众监督,是制约权力、防止腐败的重要措施。我们党从根据地时期到建国后,都积极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广泛参与监督,从而使

  党内思想端正、作风廉明,深受人民群众的拥护。群众监督代表民声、民情和民意,信息来源最为广泛,是最大多数人的监督,也是最大范围的监督;群众监督主要是靠广大群众主动自觉的监督意识和行为去实现的,而其他监督往往是在接到群众举报揭发后进行监督处理,是通过群众监督引发并实现的。只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才能保证我们党和国家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二、强化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构建网络,凝聚监督工作合力强化群众监督。在单位中聘请了一些作风好、党性强、威望高的老干部、老同志,组建了一支干部监督信息联络员队伍,重点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进行监督。表面上看,八小时之外属于领导干部的私人活动时间,但是,人们不能忘了领导干部还有“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他们的一言一行势必影响党的形象和整个社会的风气。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时指出:领导干部“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事实上,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人前”做谦谦君子或许不难;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因位于“人后”,不引人注目,在缺少监督的情况下,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恐怕并不那么容易。不能自律又失去监督是大部分领导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临刑前曾忏悔:“给我拉上关系的、送钱的人大多都是请我出来吃顿饭而联系上的。”这值得人们深思。仔细留意一下,人们不难发现,很多领导干部都有这样一种思想意识:八小时之外的时间是自己的,谁也管不着,可以“天马行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殊不知,往往就在这种缺乏监督的“自由放纵”里,许多人留下了终身遗憾,一些人更是成为人民的罪人。一定程度上说,领导干部出问题、犯错误诱因大都在八小时之外。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对领导干部实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其实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八小时之内的监督,可以看出一个人官做得如何;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则可以看出一个人人做得怎样。职工群众在监督好领导干部的“工作圈”之后,进一步“注目”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三、要适应新的形势,坚持走群众路线,变“两支眼睛为千支眼睛”领导干部生活在群众中,他们的优劣和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因此,依靠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干部工作要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制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二是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凡适宜公开的事项,都应向群众公开,以公开敏感问题求公正,以公开重大问题求共识,以公开难点问题求突破,以公开干部选任问题求公认,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三是建立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在搞好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建立测评网页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帮助广大群众了解情况,实施监督。四是完善领导干部接访、社会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多方收集社会各界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映和意见。收集的意见和信息要区别不同情况,通过谈话、函询回复、对倾向性问题的集中提醒、民主生活会等形

  式,及时给干部予以警示,使问题在萌芽状态得到较好的解决,着眼于强化干部监督的效能,实行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一体化,建立完善群众对干部监督的参与机制,强化群众监督。

篇七: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责任更为重大,是确保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因为法律作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社会和谐与秩序的重要规则,法官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但由于主观和客观上的原因,法官可能被金钱腐蚀,被权力拉拢,从而使法律扭曲,正义失色。纪检监察就是惩治司法腐败,树立司法权威的最后利剑,拉邪念于迷途。因此,在推进人民法院反腐败工作和党的作风建设过程中,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坚持和完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制度,是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当前,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司法为民,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正,是纪检监察工作重中之重。基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只有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才能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促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新的发展。

  一、法院纪检工作的重要性及重要意义《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法院监察部门是人民法院行使监察职能,管理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应当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执行纪律与维护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相结合。从性质上确立了纪检监察部门在法院各部门中的作用地位有着其他部门所不可替代的特殊性。

  1、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需要,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等多项职能任务,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人民法院和法官时常处于各种利益、关系的“风暴眼上”,要维护好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使人民法院严格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离开了纪检监察部门,审判权和执行权将失去有效监督,违纪违法事件得不到查处,从而滋长一些法官铤而走险,亵渎司法权威,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抓教育和抓制度,始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祸,做到警钟长呜,防微杜渐,帮助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从思想上筑牢防止权力滥用和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在新形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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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的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诸多考验,任务非常紧迫。法院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大胆开展工作。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在纪委和本院党组领导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两个办法”,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做到审判权、执行权行使到哪里,纪律监督到哪里,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二、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社会矛盾也相继突现,各种新类型案件不断发生,基层法院的法官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法官所承受的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由于受各种思潮的影响冲击,队伍建设中暴露出的问题也较多,个别法官经不住诱惑,置党纪国法不顾,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刑事追究。同时,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组织形式方面单一,缺乏多样性,相互交流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少,未能真正解决干警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照搬、类推上级活动方案多,结合自身实际少,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部分干警对党风廉政教育不够重视,偏重于审判业务,从而放纵了自己的言行,导致一些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二是基层法院纪检干部个人素质上的欠缺。。纪检监察干部认识不高,表现为“三怕”:一怕得罪领导,二怕得罪同事,三怕得罪前程。主要是由于缺乏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全局意识,没有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对党和国家的重要作用,没有认识到做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对保证司法的公正、高效、廉洁和文明的深远历史意义。被监督对像的认识不高。对纪检监察工作不配合,不少党员干部认为,干好业务工作已经很不容易了,这是在束缚手脚,是刁难。甚至有抵触情绪,我行我素,或明里不说,暗中抵触。没有认识到纪检监察是促进工作进步,是使革命事业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重要保证。业务上素质不高。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流动性强,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甚至被人认为这是一个不需要业务知识,谁都可以干的岗位。事实上要干好这一项工作,不光需要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有自身的业务知识要求,还需要全面掌握法律和司法程序等许多相关的业务知识作支撑。在法院内部监督方面,部分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清,歪曲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存有偏见。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抓得越紧,查得越多,就会误解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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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绩越小,不良影响越大,会增加办案人员的思想负担,影响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三是监察制度上的不健全。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既是我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有其特殊性。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化,过去行政化审判管理模式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对审判工作的管理及控制向对法官管理和控制转变,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纪检监察室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是本部门的非业务人员担任,如果不熟悉法院业务,很难对司法工作进行正确有效地监督。如刑事法官滥用从轻减轻情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核减犯罪起点数量、量刑畸重畸轻、赃款赃物随意处理等等,这些如果没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很难判定是否司法人员滥用权力。司法在前,监察在后的传统做法,让纪检监察难以到位。如对司法人员超标的查封、扣押,没有法律依据裁定中止、终结案件,民事法官随意变更诉讼请求刑事附带民事以协议方式对刑罚的处理等等,如果不能同步监督,根本无法发现。而依靠上级法院裁判,这些过程违纪在卷宗里往往发现不了。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存在有人员素质不高,力量薄弱,从而在工作中不敢大胆监督,存有顾虑,怕影响单位声誉和评比,与同事同在一单位工作,查处问题后,处罚同志,殃及领导,倒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内部消化。四是工作方式有待改进。工作欠全面,缺乏力度。没有考虑到法院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在法院形象、窗口服务、廉风廉政抓得多,在审判程序上的问题纠查得少;在审判质量、评判裁判结果上抓得多,围绕法官的监督少;在审判人员是监察得多,财务、后勤人员监察得少。为顾及单位形象、个人情面,问题发现得多,查处得少,甚至对查处的问题避重就轻。处理方式简单。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不注意工作方法,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整人”,对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粗暴行事,没有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症结、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影响工作效果。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很多问题都是通过群众反映和举报来发现,没有主动去查找问题。三、关于加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及建议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批评教育、监督执纪、问责惩处、保护”的职能,根据上级法院提出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拓展新思路,研究新对策,创新纪检监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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