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地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调研报告 (范文推荐)

地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调研报告 地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调研报告20________年2月,我市所属各县(市)失业保险基金全额上划至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至此,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调研报告 ,供大家参考。

地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调研报告

  地市级统筹

  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调研报告

  20________年2月,我市所属各县(市)失业保险基金全额上划至市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至此,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在3月6日召开的“20________年全省失业保险工作会议上”,我市以《凝聚合力、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为题,做了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经验介绍,得到了省厅领导和各地市同仁的一致好评。

  统筹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市失业保险管理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县(市)失业保险工作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并对《________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流程》做了多次修改和调整,使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逐步步入正轨。

  一、目前我市市级统筹工作现状:

  目前我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形成市级主管、县(市)分管的失业保险管理机制,规范了管理和服务,提高了业务经办能力,增强了保障功能。

  基金分级征收统一管理

  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本级和县(市)分级征收,市和县(市)地方税务部门按照《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分级征收失业保险费。征缴任务一年一定,市失业保险管理局根据上级下达的失业保险费征缴、扩面任务和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编制基金征缴计划,经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和地税部门同意,财政部门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对没有完成当年失业保险征缴计划并且出现基金发放缺口的县(市),其差额部分由县(市)政府落实资金;对完成当年失业保险征缴计划,出现基金发放缺口的县(市),使用各自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予以弥补,再有不足时由县(市)政府落实资金解决。

  基金统一缴拨

  保留了市、县(市)原有财政部门的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地方税务部门的税务征收过渡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渡户。基金全额缴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和各县(市)地方税务部门按月将失业保险费征收至各自税务征收过渡户,再于每月末将当月征收的失业保险费全额上缴至各自财政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县(市)财政部门在每月末将当月上缴的失业保险费全额上缴至市财政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市本级、各县(市)基金收支结余情况要单独记录。市本级和县(市)原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和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同属市统筹基金。县(市)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由县(市)财政部门全额划转到市财政部门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基金统一支付

  各县(市)经办机构于每月3日前向市失业保险管理局申报当月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支出计划。市局经审核并与市本级支出计划汇总后,于每月10日前报市财政部门复核。市财政部门复核无误后于每月15日前将市本级所需基金划入市失业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渡户;将各县(市)所需基金划入县(市)财政部门的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再由各县(市)财政部门的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划入到县(市)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渡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市、县(市)两个层次分别确定或调整。

  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辖区内失业保险基金结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拟培训人数、培训专业、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等情况,提出使用失业人员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费的申请,经同级人力资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由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市财政部门根据省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资金的使用额度,将市本级所需基金据实拨付至市失业保险管理局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渡户;将各县(市)所需基金据实拨付至县(市)财政部门的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再由各县(市)财政部门的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划入到县(市)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过渡户。

  基金统一财务核算

  市失业保险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统一会计核算,编制全市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草案,由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核。经市政府批准,由财政部门及时向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执行,并报省财政厅、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统一业务经办流程

  严格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__〕24号)和《________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流程》规定的内容,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管理、失业保险费征缴、缴费记录、待遇审核与支付、财务管理、稽核监督等业务。

  二、市级统筹工作存在的问题

  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在我市运行的一年多时间里,在基金监管、业务经办和保障能力等方面都有所增强,但在许多方面仍未做到统一,存在许多不足,使市级统筹的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1、机构设置不统一。截止目前,我市所属五县(市)中只有三县(市)实现了机构独立设置,仍有两县(市)机构包含于就业局之内,给我市失业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带来许多不便。

  2、参保范围不统一。我市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已经覆盖了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而一些县(市)事业单位始终没有纳入参保范围,造成基金征缴来不足、支撑能力弱,失业保障范围不够广,没有达到全覆盖。

  3、缴费基数核算办法不统一。我市在每年核定缴费基数时,都依据相关政策制定出当年的最低缴费基数,各县(市)参照执行。而实际运作过程中,一些县(市)并未按此规定执行,造成最低缴费基数不统一。

  4、待遇标准不统一。我市市本级现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并且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而所属县(市)失业金标准每人每月却只有380元,各别县(市)存在着未为失业人员缴纳医保费现象。

  5、发放形式不统一。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金应由银行代发,市本级失业保险金早已实行社会化发放,即通过发放银行卡(或折),将失业金按月打入失业人员账户中,但个别县(市)仍存在手工现金发放形式,且失业金几个月发放一次的问题。

  6、“金保工程”进度不统一。“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在我省已建设多年了,但我市“金保”系统的功能仍仅限于记录参保人员信息,其他功能并未得到实际应用。所属县(市)“金保”系统建设进展情况更是参差不齐,“金保”系统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7、财务软件应用不统一。我市除市本级已应用了账务软件外,各别所属县(市)财务管理仍存在着落后的手工记账方式,一些县(市)虽已购买了财务软件,但并未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8、预警制度建设不统一。市局多年以前便对我市有一定规模及经济上有影响力的大型企业进行了失业动态监测,建立了失业调控机制和失业预警报告制度,但所属县(市)相应制度并未建立起来,对可能出现的较大规模失业缺乏调控力。

  9调剂金制度未建立。我市现行市级统筹政策的意义仅局限于加强了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避免了基金的流失,在失业保险基金出现缺口时,只能依靠同级政府财政补贴,并未建立调剂金制度。

  三、对市级统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市级统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积极征取市县两级政府的支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独立设置,使各县市经办机构统一名称,统一服务体系和工作机构,使之管理更加规范业务更加顺畅。

  2、在县(市)全力开展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将事业单位纳入参保范围,实现我市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全覆盖,保障不同身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失业保险基金支撑力。

  3、实行全市统一的缴费基数核算办法。市局年初公布最低缴费基数,市县统一执行,使广大劳动者履行同等的缴费义务。

  4、实行全市统一待遇标准。失业人员享有同等的失业保险金、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相同的职工医保待遇,使失业人员拥有的待遇权利和履行的缴费义务相对等。

  5、统一失业保险金发放形式,摒弃落后的手工现金发放形式,应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失业保险金银行发放,即发放银行卡(或折),并按月划款。

  6、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从“分步式”管理向“大集中”式管理过度,失业保险数据信息全市共享,简化待遇审批程序,实现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报、网上审批。

  7、统一财务管理,应在短期内全市统一使用失业保险财务管理软件,实现财务管理

  “电算化”。

  8、在市县两级建立起上下联动的失业调控机制和失业预警报告制度,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大规模的失业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9、建立市级调剂与同级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制度,按县(市)年基金征缴额的一定比例建立统筹调剂金,在县(市)失业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时,在政府补贴前给予适当调剂,即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同级政府的负担,又体现了市级统筹的真正意义。

  10、定期对各县市申报、审核各方面工作进行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市级统筹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中,并实行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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