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意见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加快我市教育现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意见,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意见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教基〔20059号),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建设和谐南通,现就进一步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教育公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近年来,我市围绕“两个率先”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市战略,切实推进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教育服务。但是,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和历史因素影响,我市义务教育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相比,仍存在某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教育公平还体现得不够充分和不够完善。要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努力为每一个受教育者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有力保障,为促进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条件,通过实现教育公平推进社会公正。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思路,努力统筹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统筹好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在前一段时期教育规模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更加注重提高教育的内涵发展水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上来。二是统筹好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协调发展。当前,要将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合格学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统筹好城乡教育和区域教育的协调发展,坚持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四是统筹好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教育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三)将均衡发展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入学机会公平、教育资源享用公平、教育过程和结果公平等的前提,当前要重点解决好县(市、区)域内的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并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快速推进。要在促进本地义务教育整体发展的同时,把提高农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改造城镇薄弱学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差距。

二、统筹构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系统目标

(四)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巩固提高。在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的基础上,确立新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构建覆盖全区域、全过程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有学习能力的残障儿童能够接受到良好的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控辍工作“双线责任制”,确保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省定要求以内,基本达到省级“无流生县(市、区)”标准。

(五)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改进。健全市、县(市、区)两级义务教育质量保障监控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合格率、优秀率达到较高水平;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满意度有较大提升;初中毕业升学率稳定在97%以上,初中阶段教育的生源数量和质量基本适应高中教育发展的需要。

(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县(市、区)域内统筹规划、统一办学标准的要求,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整体改善,教师队伍数量、结构进一步优化并适应办学需要。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达标升级,至2007年,所有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达省“合格学校”标准,至2009年,所有县(市、区)实现教育现代化。加强全面协调,实现市域范围内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学校之间发展水平的相对均衡,至2010年,所有县(市、区)建成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

三、强化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措施

(七)建立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县级政府对本地义务教育事权、财权和人事权等进行为主管理的责任。落实县级财政保障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在编制预算时,除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并逐年提高。

(八)调整优化学校布局。遵循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规模和效益的原则,继续优化学校布局。各地要把布局调整作为大事、实事、要事抓紧抓好,形成以县为主、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实施布局调整要坚持“先建设,后撤并”的原则,要将调整方案向当地群众公布,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防止造成上学难、班额过大、教育教学资源紧张和条件不足等问题。

(九)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严格执行教师编制规定,合理安排教师结构,确保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编制落实到位。县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履行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加强辖区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保质保量地为所有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加强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要组织师范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加大对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要采取有力措施,实现同一区域、同类教师工资待遇基本相同,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高级专业职务聘任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努力改善在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待遇。

(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各地要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任务,在制定政策、安排资金时,要优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课程管理机制和课程实施途径,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切实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长效管理制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改革评价制度,建立发展性的学校评价、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制度,小学、初中不举行入学考试,进一步发挥好中考对素质教育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加强对素质教育工作的统筹推进,开展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

(十一)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教育部门要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要组织督学和有关专家定期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要组织教研人员和优秀教师对一些教育教学质量较低的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可选派有经验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到此类学校工作,尽快改变其落后面貌。

(十二)促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全市共享。建立县(市、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等制度。加快全市教育资源库建设,充分发挥教育资源库在实现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学科教学等方面信息资源共享的作用。

(十三)保障弱势群体接收义务教育。进一步落实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一免一补”政策;要以公办学校为主,认真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切实落实“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习、思想、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优先保证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享受“一免一补”政策,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十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十五)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免收学杂费,有效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规范民办学校设立行为,不再新批公办学校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时,进一步做好对达不到合格学校标准和办学行为不规范的民办学校的清理整顿工作。

四、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保障机制

(十六)加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建设。一是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为重点进行有效的规划调控,落实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任务和指标。二是建立素质教育、教师工资发放、公用经费、校舍维修与改造、就近免试入学、免收学杂费、“一免一补”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的正常实施。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本地区义务教育实施和管理中的发生重大事件和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十七)优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关于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要求,构建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社会环境。各地要承担促进教育公平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责任,做到规划科学、措施扎实。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和进行必要的舆论监督,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教育、财政、编制、物价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校园周边安全的保障力度,确保学校安全。广大中小学校要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八)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评估体系。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研究和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标体系,合理测算均衡发展指数,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地方政府年度教育责任考核系列;要针对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专项督导,及时形成改进意见。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并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

推荐访问:意见 教育 义务教育 【教育意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意见